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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报道

海南垦区建房不得对外销售和转让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

发布时间:2019/8/13 7:45:00

证券时报e公司讯,海南省政府日前出台《海南省垦区建房管理办法》,《办法》明确,垦区集中建房或者个人建房所占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。垦区建设的住房不得对外销售或转让。确因需要退出的,由垦区二级企业按规定回购,统一管理、统一分配。垦区建房严格执行“一户一宅”制度,符合条件的一户职工、居民只能使用一处住宅用地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。 (海南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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